2025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重磅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明确,到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各类技术路线及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培育一批试点应用项目,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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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明确,促进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电源侧,鼓励利用退役火电厂场地和送出线路,科学规划建设新型储能;电网侧,鼓励在配电网扩建受限或偏远地区推广电网替代型储能;多场景应用,研究推广新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或通过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应用前景好、可复制性强的新型储能应用场景。
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推动“新能源+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一体化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推进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注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有序推动新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进展,有序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研究探索爬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品种,逐步扩大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规模。加快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设。推动完善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合理补偿。各地要加快推进电力中长期、现货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合理形成新型储能充放电价格。